为图暴利
生产、销售假烟!
漳州一男子张某
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罚金十万元


在长泰的一名男子张某明知朋友在从事生产假烟的违法行为,非但没有制止,还参与其中。结果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刑,悔不当初。
2020年7月,张某的一位朋友找到他,说要在长泰区生产假烟。张某知道生产假烟的行为是违法的。然而,听说有暴利可图,就铤而走险加入了。
柯彩华
长泰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张某是根据朋友的安排,参与生产假烟现场管理,组织工人搬卸烟机、原材料、烟支、包装假烟、装车等等。
2020年8月1日
长泰公安分局接到线报后查获了
该假烟生产场地
查获制假烟机2台(14-22型)
柴油发电机一台
半成品卷烟239件
烟丝205包,水松纸14件
卷烟纸3件,滤嘴棒107件



同日,公安机关还在一物流园内查获一部货车,货车上装有烟丝147包,水松纸29盘,卷烟纸70盘,滤嘴棒70件。
经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现场查获的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经鉴定,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所幸,张某所生产的伪劣卷烟尚未销售即被查获。今年4月3日,他迫于压力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经长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泰区法院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七年,罚金十万元。
记 者/黄秋生
通讯员/黄从余 柯彩华
编 辑/吟 秋
审 核/陈 欣
监 制/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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