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环境,不仅需要交通安全管理执法人员的维护,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支持。近日,重庆铜梁市民沈先生在路遇一起交通事故时,追击逼停肇事逃逸司机,使其返回现场处理事故,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对沈先生见义勇为的行为点赞表扬,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时间回溯到2月20日,当天6时55分,喻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自铜梁城区往平滩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省道302线7km+100m路段时,与正在过马路的姜婆婆相撞,导致摩托车侧翻,双方倒地受伤。事故发生后,喻某某赶紧起身跑向被撞倒的姜婆婆身边查看情况。见到姜婆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呼喊也没有应答,喻某某心中一股惧意突然袭来,惶恐的他驾驶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此次事故发生时,沈先生正好途径此处,目睹了整个事件,见到喻某某驾车逃逸,沈先生报警后立即驾车朝着喻某某逃离的方向追去。“不要再跑了,跑是跑不掉的,赶紧回现场处理事故吧!”在追出约1km后,沈先生成功将喻某某拦停。在沈先生的劝说下,肇事逃逸的喻某某意识到行为的错误,随之返回了事故现场,配合警方处理。
面对警方的调查询问,喻某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喻某某供述,当时天还没亮,他打算驾驶摩托车去铜梁区平滩镇干活,在即将经过铜梁区侣俸镇时,遇到一位行人过马路,避让不及,发生了碰撞。走近发现对方是一位老太太,且一动不动,他担心自己无力赔偿,不敢承担相应的责任,遂驾车逃离现场。
最终,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定喻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喻某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为弘扬社会正能量,表彰沈先生见义勇为的行为,10月19日,铜梁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根据《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相关规定,为提供线索协助民警抓获肇事逃逸嫌疑人的热心正义的沈先生申请到2000元奖金,并发放到他手中。
“见到事故发生后,我只想着不能让肇事司机逃掉,必须让他承担起责任,就追了上去。”在收到奖励后,沈先生诚挚地说道,“我相信其他人见到这样的事也会选择和我一样的做法,感谢你们的认可和奖励。”
警方提醒:一旦发生人员受伤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切勿致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心存侥幸逃离事故现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广大群众如发现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犯罪行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有效线索,协助警方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