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新疆日报讯(记者管梦颖报道)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破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近8000万元。
今年7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侯某等8人投诉称:2021年,他通过王某与一企业签订购买废旧金属油管合同后,王某便以各种理由拖延供货。
“钱也付了、却迟迟见不到货,感觉被骗了。”侯某告诉记者。
接到投诉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抽调警力前往克拉玛依市、北京市、陕西、山东、河北等地取证,初步认定王某涉嫌诈骗并对其实际控制的数十家公司开展梳理核查。

2023年8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前往北京市调查取证。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供
原来,王某自2019年以来,为弥补个人债务亏空,想到了一个自认为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先以低价诱骗受害人签订废旧油管购销合同,再将收到的合同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股权投资等,实际并未积极履行合同。
为了稳住受害人,王某又谎称合同履行地变更,需要采购人再次支付货款才能履行合同,诱骗受害人继续投入资金,并且在采购过程中不惜成本,采取高买低卖的方式吸引购买废旧油管客户一次性支付高额货款。
“当受害人以为买到便宜的钢材而高兴时,殊不知货款已王某被挥霍一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民警介绍,4年时间里,犯罪嫌疑人王某共收取来自河南、河北、山东、陕西等地30余名受害人货款7994万元,只实际履行合同1803万元,已退还货款1823万元,其余4368万元全部被王某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偿还债务、投资等。
8月6日,王某被抓获并执行拘留,9月12日,经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提示:切不可为获取高额利润而购买远低于市场行情价格的货物,企业或个人在签订购销合同前,应加强事前信用考察,通过多种渠道对供货人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货物来源作全面调查,最大限度地避免财产损失风险。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