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2日消息,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被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罚款人民币25万元整(250000元)。
据公告内容,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宏图南街以东,宝湖西路以南,建设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15GW单晶硅棒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土建部分存在未按规定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行为。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构成了违反竣工验收备案规定的违规行为。因此,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依法对其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5万元整(250000元)。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