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被称为“生命通道”。近年来,违法建筑、杂物乱堆放及车辆乱停放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现象仍经常发生。当前,昌吉交警正持续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
你知道吗? 消防通道是指在火灾等危急情况下,供人员进行疏散逃生和便于消防队员展开灭火救援行动的通道。如小区内设置的宽度大于4米的消防车道,住宅内部的疏散楼梯、楼梯间以及通往楼梯间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都属于消防通道。消防通道不允许挪作他用,也不允许设置影响疏散人群的障碍物,更不允许挤占消防通道。在消防通道上放置车辆的行为属于堵塞消防通道。
刻不容缓
昌吉交警全力打通“消防通道”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坚决治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问题。昌吉市、阜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分别联合辖区消防部门深入住宅小区等重点区域开展打通消防通道联合整治行动。






通过此次联合检查,治理了一批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违法停放影响车辆通行等“老大难”问题,有效提升了辖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优化了辖区住宅小区周边道路环境,进一步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打通“生命通道”创造了良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如有违反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项之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
请自觉抵制占用消防通道行为
不要为了一时方便
给生命通道“添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