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对于广州市瑾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瑾然电商)的行政处罚信息。

截自信用广州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瑾然电商在1688平台经营网店,销售皙世花容防晒乳(2号)产品,共采购并销售涉案产品117瓶,货值金额共计421.2元,实收420.12元。另查明,当事人向余江区鑫丰百货商行销售6瓶涉案产品,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抽样检验,判定上述产品不符合规定。
再查明,瑾然电商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经对广州伽美化妆品有限公司调查,该公司否认生产产品。瑾然电商销售的上述产品,标签不真实、准确,根据该产品外包装标注的成分、批准文号等信息,可认定为特殊化妆品。此外,该公司采购上述产品,未查验出厂检验报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鉴于瑾然电商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行为与经营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的行为,具有牵连吸收关系,但同时能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交证据材料,因此责令当事人改正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420.12元,并处以罚6万元(即按照违法所得约143倍进行处罚)。
(青眼:向世界讲好中国化妆品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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