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1月7日消息,齐齐哈尔市香源米业有限公司因使用未检定的台秤,被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元。
据公告内容,经查,齐齐哈尔市香源米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台秤属于非自动衡器的一种型式,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规定的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该公司自2020年以来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台秤,但一直使用该称用于销售散装大米。证据包括《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齐齐哈尔市香源米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使用未检定的或超出计量检定周期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未检定的台秤,并处以200元罚款。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