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三清国际旅游及相关人员未披露半年度报告,被出具警示函
2023年10月31日,浙江证监局公告,浙江三清国际旅游(以下简称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周志峰、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郑飞因未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被出具警示函。同时,周志峰、郑飞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周志峰、郑飞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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