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邓伯(化名)年逾七旬,早年离异,育有一子。其子现住国外,很少回国。最近,邓伯大病卧床三个月,幸得侄子小邓照料,身体逐渐康复。但邓伯也由此有了三个担忧:一是自己有意让侄子来继承遗产,但担心侄子得到后就不再照顾自己;二是自己再生病或神志不清醒时,没人替自己作重要决定;三是希望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能够使用无痛治疗手段,担心届时自己无法作出正式表态。
最终在广州公证处,工作人员一次帮邓伯办好了三个公证:邓伯的第一个担忧,可由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免除;第二个担忧,则通过意定监护公证解决。意定监护可让邓伯选定的值得信赖的人作为监护人,替邓伯作重要决定。
最后一个担忧,可以通过“生前预嘱”公证,邓伯以公证的形式郑重声明自己关于出现重大疾病时在生命终期治疗方案的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将“生前预嘱”交给相关人员或机构,以期获得对方对自己愿望的遵从。(文/记者:魏丽娜)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