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2日,枣阳市公安局鹿头派出所组织民警进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根据辖区实际,针对群众使用农用车、农业机械、电动三轮车范围广、出行机率大的特点,通过“户户讲安全”“小喇叭广播”“走街串巷说”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讲解安全出行注意事项。同时,民警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事故案例,以案说法,重点宣讲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无证驾驶、酒驾醉驾,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告诫群众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养成安全文明的良好出行习惯。
来源:枣阳市公安局鹿头派出所
通讯员:李俊洋 祝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