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物业公司败诉后仍“盘踞”案涉商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对该物业公司进行强制清退,将商城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
某物业公司与某管理公司合作纠纷一案进入执行阶段后,物业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在限期内未移交未出租、出售的房屋,也未移交已出租、出售房屋的客户信息资料、招商销售合同、商户水电缴费卡等管理资料。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江宁法院执行局经研判决定进行强制执行。
法官经调查发现,执行现场情况复杂,案涉商城面积达7.2万平方米,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抵触情绪强烈,商城商户多、流动人员较多,需要交付的物品多而杂。为保证腾房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局多次开会商讨预案,充分假设各种突发情况的可能和应对措施。

执行行动当天,30余名执行人员按照预定方案,分为安全保障、协调对接、财物清点和机动保障四个小组,对阻碍执行的人员予以强制隔离,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告知抗执拒执所应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对现场查封的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将配电房、岗亭、空调等资产现场交付给申请人。

经过近一天的努力,执行人员将案涉商城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据介绍,江宁区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执行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王超 李文琪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