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封面新闻报道,10月31日,成都地铁被冤枉偷拍事件当事人何先生表示,他起诉涉嫌诬陷的女生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将于11月3日开庭审理。
除此之外,何先生还将成都地铁追加为被告。
“我希望被告能够对本案的行为对我进行公开道歉,并进行经济赔偿。”根据他最早的叙述,此事发生在今年6月。
何先生发到网上的文字说明显示:2023年6月11日晚,他从犀浦乘坐地铁回家,行至火车南站时,有两名女生看到其鞋面闪烁绿光,指责他鞋面上有摄像头,怀疑在偷拍。随后,他在地铁安全员的见证下,现场脱鞋让两名女生检查,后又在锦城广场站下地铁接受检查,此后双方一同前往派出所,民警检查后发现并无摄像头。
何先生表示双方对此事并未达成和解,“2名女生一直没有道歉,也没有任何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