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28日消息,晋江华资鞋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被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罚款贰万叁仟贰佰壹拾伍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罚款金额为2.3215万元,此次罚决编号为闽泉环罚(2023)402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0月28日,处罚有效期至2026年10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马勋基。
晋江华资鞋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构成了大气污染违规行为。根据福建省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的处罚决定,晋江华资鞋业有限公司应缴纳罚款,金额为2.3215万元。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