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在携带瓶装液体进入地铁之前,为了确保安全,需要“试喝一口”,可日前,广州地铁却因为这个安检方式被人告了!这是怎么一回事?赶紧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
乘客称因试喝自带水致身体不适
将广州地铁告上法庭索赔48100元
2022年12月14日,因张某携带液体进站,安检人员要求张某进行液体检测,张某遂喝下其自带的瓶装水,后安检人员将其放行进入地铁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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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张某主张因其所喝的瓶装水为自装白开水,而其自身患有肠胃疾病,导致其喝水后身体极度不适,且此事也给其造成严重的精神刺激和困扰,故向法院起诉认为被告广州地铁公司侵权,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8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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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工具上发生恶性事件,空间非常有限,难以及时疏散降低伤害,所以安检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经营管理者能够采取的可能是最有效果的预防手段,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乘客应当尽可能理解并配合。
主张侵权,应当证明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存在因果关系。一般的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加害行为、损害结果、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本案张某主张因安检行为导致其身体不适,精神遭受刺激,但现有证据只能证明此前其已经患有疾病和失眠,而不能证明此次安检行为后其身体受伤或疾病加重,因此张某主张地铁公司侵权并予以赔偿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