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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科技(002592)投资者索赔前期已有获赔,索赔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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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八菱科技(002592)投资者索赔前期已有获赔,索赔继续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正在推进八菱科技(002592)投资者索赔案件,尚未参加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

2023年8月26日,八菱科技(002592)发布202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八菱科技与投资者间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公司披露: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结案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14起。其中11起案件处于一审审理阶段,尚无判决,未判决的11起案件涉及诉讼请求金额合计约57.88万元;另外3起案件处于二审阶段,二审于2023年7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一审判决,该3起案件公司总共需赔付约2.19万元(不含诉讼费),公司于2023年8月份已完成赔付。

八菱科技涉嫌违规情况

2021年9月3日,八菱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八菱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9年5月,八菱科技及其控股股东杨某忠与王安祥及其关联方达成一揽子交易:八菱科技以现金收购王安祥及其关联方所持弘润天源51%股权,同时王安祥受让杨某忠所持八菱科技10%股份。上述交易完成后,弘润天源成为八菱科技控股子公司,王安祥成为八菱科技的关联自然人。海南弘天成立于2019年10月,是弘润天源的全资子公司。

在相关事项中,海南弘天未经上市公司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构成违规担保。王安祥通过与他人串通的方式违规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为其个人借款提供资助,造成上市公司资源和义务转移,构成关联交易,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第十二条的规定,八菱科技应当将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分别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上述事项,八菱科技未在2020年4月30日公布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季度报告中如实披露。

关于索赔条件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认为,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0年5月9日之间买入八菱科技股票,并且在2020年5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