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28日消息,宁夏锦鸿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因未经批准,擅自在宁东镇永利村四队鸳冯路西侧涉嫌占用草地建设养殖场的行为,被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恢复违法占用8247.28平方米(12.37亩)草地植被,并对违法占用8247.28平方米(12.37亩)草原的处以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33.54元/亩的六倍,共计罚款金额2489元3角3分(¥2489.33)。
据公告内容,经调查,宁夏锦鸿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宁东镇永利村四队鸳冯路西侧涉嫌占用草地建设养殖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占用草地行为。
宁夏锦鸿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五十七条第四款,构成了违法占用草地行为。对此,灵武市宁东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恢复违法占用8247.28平方米(12.37亩)草地植被,并对违法占用8247.28平方米(12.37亩)草原的处以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33.54元/亩的六倍,共计罚款金额2489元3角3分(¥2489.33)。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