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口县公安局桃映派出所接到江口县渔业协会工作员举报电话称:在瓮会村岩尾河巡河时,发现有人用便携式电鱼设备电鱼。接警后,民警在现场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2人,缴获便携式电鱼设备一套、河鱼若干。

经查,嫌疑人艾某(男,江口县桃映镇人)与艾某文(男,江口县桃映镇人)明知禁渔期间,还采用禁用渔具捕鱼,破坏鱼类资源,非法捕捞各种鱼类共计34尾。经审讯,两人均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艾某、艾某文已被江口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口公安呼吁广大群众,江边垂钓怡情,切勿因一时之快、一己之欲触碰到“非法捕捞”法律红线,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江口公安将严厉打击破坏生物生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希望广大群众在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携手,切实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方勇
编辑 罗华
二审 熊瑛
三审 田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