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28日消息,深圳市龙岗区显伟电动车店因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警告,并处以罚款2664元、没收非法财物。
根据公告内容,深圳市龙岗区显伟电动车店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中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具体为,该商户销售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经查实属于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违反了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这一行为被责令立即停止。
深圳市龙岗区显伟电动车店因此次违法行为,除了被警告以外,还被罚款根据其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三倍计算得出的2664元,并且违法所得的非法财物被没收。这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违规行为的严格管控,以确保市场商品的质量安全。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