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3日,库伦旗库伦镇居民包某报案称,包某在2023年10月21日上午09时51分接到自称是通辽市公安局民警的电话,对方称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的协查通知,包某名下的一张银行卡涉嫌北京的一起洗钱犯罪案件,对方要求包某立即到通辽市公安局协助调查,如果此事不处理好会影响其孩子以后的前程。
包某告诉对方现在人在库伦,无法立即到通辽市公安局协助调查,对方称也可以通过电话先协助调查并把电话转接到北京市公安局,随后包某就接听了一个自称是北京市公安局的民警,对方让包某添加对方QQ号,随后包某被拉进一个QQ群中,对方发送了一个名为“某A”的视频会议软件和一个名为“安全会议”APP
包某按照对方指示下载并登陆软件,与对方进行视频聊天,对方通过QQ向包某发送带着包某名字的刑事拘捕令和身份证以及对方的警官证照片。随后在视频会议软件上,对方称,包某卡内进了180万元赃款,让包某准备30余万元去追寻180万元的赃款。于是包某按照对方指示,将30余万元分别转入对方提供的不同的账户内,转账后,包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被骗共计30余万元。
库伦警方提示:
一、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传真、聊天工具等形式开展案件调查,异地办案必须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协助;
二、公安机关不会与其他执法部门之间相互转接电话,更不会要求涉案人员前往酒店等隐蔽的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
三、公安机关不会通过传真、网页等形式向涉案人员出示证件、送达“拘留证”“逮捕证”“决定书”“通缉令”等法律文书材料;
四、公安机关不会在电话里要求涉案人员提供银行卡或者支付宝等信息,不会发送任何网页链接要求涉案人员进行个人信息或资产认证;
五、公安机关根本不存在安全账户或核查账户,绝不会要求涉案人员转账汇款;
六、如被骗或遇到可疑情况请保留证据,及时拨打110报警或96110专线咨询。
来源:平安库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