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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198版)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五)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六)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七)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八)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对《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九)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和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修订公司部分制度和规则,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各修订制度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总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制度全文。
(十)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议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的议案》八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通知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3-042)。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23-039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采取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监事孟宗桂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监事王凯丽、任彩瑞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宗桂先生主持。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第三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文件的颁布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下转B20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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