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0月20日消息,文安县双旺木业有限公司因使用的叉车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被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18年9月27号至2023年10月7日,文安县双旺木业有限公司在廊坊市文安县滩里镇西滩里村使用的特种设备叉车1台,编号、使用登记证号分别是:(产品编号12125853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车11冀J00163(17),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文安县双旺木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构成了使用的叉车未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的违规行为。因此,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