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虹口区检察院对“购买身份证为打工的老人”,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10月24日 红星新闻)

身份证,乃法定的身份信息之证件,私自篡改、买卖,皆触及到了法律的红线,理应为之承担法律责任,为之付出应有的代价;然上海虹口检察院却对“购买身份证”的老人,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着实让人费解。
究其原因,并非是此老人拥有免责金牌,并非因其年老而法外开恩,而是此老人购买“身份证”,不是为违法犯罪,获取非法利益,而是为了能让自己有工可打,以照顾自己“残疾的妻子与儿女”,既没从中获利,更没危害社会与他人。
透过相关报道,该老人虽年龄到点,理应离开劳动岗位,回家安享晚年生活,但家中尚有残疾的妻子、儿女需照顾,为了全家的生计,该老人不得不继续从事劳动,以换取工资收入,从而不得不“铤而走险”。
现实中,虽国家鼓励老人发挥余热,提倡老人从事力所及的劳动,但受安全等多种原因的影响,具体用人单位,往往搞起了“一刀切”,面对年龄较大的老人关上了就业的大门,将其拒之正常就业之外。

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虽绝大多数老人,能老有所养,离开工作岗位后,照样能幸福的生活;但不可否认,受多种因素制约的个别老人而言,纵然是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依然需要依靠劳动,来维系一家老小的正常生活,依然需要社会为基提供工作岗位。
就此事而言,虽上海虹口检察院对该购买身份证的老人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展示了执法的温情,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与赞誉,此事看似也该为之画上圆满的句号了。

破解难题,需抓住其根本。此事的根在于因年龄偏大导致的就业难;做出不起诉之决定,虽让该老人免除了“法律的责任”,展示了法律的温度,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类似的“无奈”很可能再次上演。
迈步新征程,要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日子,而类似老人也是人民群众中不可缺少的一员,理应第一时间破解其就业难题,让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
当务之急,类似老人所在地之基层组织,理应闻讯而动,及时深入其家中看望慰问,伸出温暖的双手,将国家的关爱送达其心中,多措并举,及时破解其生活之苦,让其不再为生存而“铤而走险”。

更为重要的是,劳动保障部门要与时俱进,在切实加强对老龄就业者关爱的基础上,顺应老人就业之需,及时完善修订相关法律,理直气壮地支持有能力的老人,让相关用人单位不能将“老人”就业拒之于门外,营造出支持老人继续就业之良好的社会环境来。
对购买“身份证”的老人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虽展示了法律的温度,折射出法律对特殊群体“特别的爱”,但终归不是治本之策,并未触及问题的根本;为此,为了社会的更加文明与和谐,对此事不可止于“不起诉”。(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