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余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分行(下称九江银行新余分行)被罚30万元,2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具体而言,九江银行新余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入股市被罚。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责,叶修亮(时任九江银行新余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刘伊雄(时任九江银行新余分行营业部零售客户经理)均被警告。
柒财经注意到,此次并非九江银行旗下分支机构年内的首张罚单。4月28日,因内控管理不严导致发生业内案件,九江银行德安支行(法定代表人夏泽天)被罚30万元。
天眼查APP显示,九江银行成立于2000年11月,并在2018年登陆港交所,注册资本24.0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周时辛。
股权方面,九江银行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九江市财政局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1166.SH),且分别持股15.2%、15.2%及12.23%。
此外,今年上半年,九江银行业绩增收不增利,即实现营收52.55亿元,较2022年同期微增0.8%;对应的期内净利润为9.4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滑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