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21日消息,江阴公路客运有限公司因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温岭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0月31日08时30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横峰石刺头检查时发现江阴公路客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江阴公路客运有限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江阴公路客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规行为。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