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3年12月20日消息,东阳市嘉诚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因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被东阳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3年12月13日09时50分,东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7K249+600左侧检查时发现东阳市嘉诚渣土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该公司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东阳市嘉诚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东阳市嘉诚渣土清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构成了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的违规行为,因此被东阳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予以罚款。
来源: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