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郴州讯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苏仙区佳家假日酒店依法立案查处,并对其实施临时查封。
根据冬春火灾防控要求,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佳家假日酒店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所在建筑共3层,经营区域位于建筑1至3层,共20间客房)2楼安全出口数量不足;酒店2-3楼未设置封闭楼梯间;酒店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低于GB8624规定的A级(酒店屋顶员工宿舍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芯材为易燃泡沫)。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大队直接判定该场所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区人民政府挂牌督办,责令其于2024年3月12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该单位2楼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同时,酒店屋顶员工宿舍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芯材为易燃泡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大队依法对苏仙区佳家假日酒店2楼和屋顶员工宿舍进行临时查封。
通讯员李程